2020-04-17
4月17日,149名医务工作者获得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字节跳动医务工作者人道救助基金(以下简称“医务人道救助基金”)提供的人道救助。他们均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不幸被感染或不幸殉职。根据救助规则,经履行资助程序,基金为148名不幸被感染的医务工作者每人拨付10万元人道救助金,为1名不幸殉职医务工作者的家庭拨付100万元人道救助金(将于下周工作日拨款)。至此,“医务人道救助基金”已为六十七批共3351名(共3353人次)抗击疫情医务工作者提供人道救助。其中,为3299名因抗击疫情而不幸感染的医务工作者,每人资助10万元;为52名因抗击疫情而不幸殉职的医务工作者,每个家庭资助100万元。
根据基金管理规则,“医务人道救助基金”接受医院组织申报,由申报医院统一收集提报符合申请条件的医务工作者人员名单,经履行资助程序后,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拨付人道救助金至医院账户,由申报医院分别拨付至受助医务工作者个人账户。
第六十七批受助医务工作者名单(2020年4月17日,名单以姓氏笔画排序)
1.万先生,武汉市红十字会医院医生,2020年2月12日确诊
2.万先生,京山仁和医院医生,2020年1月29日确诊
3.王女士,武汉儿童医院护士,2020年1月24日在长江航运总医院确诊
4.王女士,武汉儿童医院医务人员,2020年1月27日在武汉市儿童医院确诊
5.王女士,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护士,2020年1月20日确诊
6.王女士,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护士,2020年1月25日确诊
7.王先生,徐州市睢宁县中医院医生,2020年2月8日在徐州市传染病医院确诊
8.王先生,武汉亚心总医院医务人员,2020年2月9日确诊
9.王先生,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医生,2020年1月25日确诊
10.王女士,武汉市中心医院(后湖院区)医务人员,2020年3月8日确诊
11.王女士,徐州市睢宁县中医院医生,2020年1月31日在徐州市传染病医院确诊
12.王女士,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士,2020年2月23日在武汉市体育运动学校方舱医院确诊
13.王先生,武汉市黄陂区人民医院医务人员,2020年1月20日确诊
14.毛先生,武汉市硚口区荣华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2020年1月23日在武汉同济医院确诊
15.仇女士,徐州市睢宁县中医院护士,2020年1月27日在徐州市传染病医院确诊
16.方先生,武汉协和医院护士,2020年1月15日确诊
17.方女士,武汉市黄陂区人民医院护士,2020年1月30日确诊
18.方女士,武汉市中心医院护士,2020年1月27日确诊
19.尹女士,随州市中心医院护士,2020年2月1日确诊
20.孔先生,武汉硚口区古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士,2020年2月25日在东西湖方舱医院确诊
21.左女士,武汉济民老年医院医务人员,2020年2月19日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沌口方舱医院确诊
22.卢女士,武汉市第九医院护士,2020年2月7日在泰康同济(武汉)医院确诊
23.卢女士,武汉市中医医院医生,2020年3月14日确诊
24.叶先生,湖北省武警总队医院医生,2020年2月5日确诊
25.付女士,武汉市第三医院(光谷院区)医务人员,2020年3月5日确诊
26.代女士,武汉市汉阳区建桥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士,2020年2月3日在武汉市汉阳医院确诊
27.代女士,武汉市红十字会医院医务人员,2020年2月24日确诊
28.匡女士,青岛市第九人民医院护士,2020年2月4日在青岛市胸科医院确诊
29.邢女士,武汉儿童医院护士,2020年1月30日在长江航运总医院确诊
30.尧先生,武汉市普仁医院医生,2020年2月22日在泰康同济(武汉)医院确诊
31.吕女士,湖北省妇幼保健院护士,2020年1月25日确诊
32.朱女士,武汉市红十字会医院医务人员,2020年1月12日确诊
33.伍先生,武汉中南医院医生,2020年3月21日确诊
34.刘女士,武汉市红十字会医院医生,2020年2月21日确诊
35.刘先生,日照市人民医院医生,2020年1月20日确诊
36.刘女士,武汉市黄陂区人民医院医生,2020年1月24日确诊
37.刘女士,徐州市睢宁县中医院护士,2020年1月31日在徐州市传染病医院确诊
38.刘先生,武汉协和医院医生,2020年1月13日确诊
39.刘女士,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护士,2020年2月1日确诊
40.刘先生,武汉市红十字会医院医生,2020年3月4日确诊
41.汤女士,武汉市黄陂区人民医院医务人员,2020年1月20日确诊
42.孙女士,武汉市中心医院护士,2020年1月22日确诊
43.芮女士,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佛祖岭社区服务中心护士,2020年2月11日在武汉市第三医院确诊
44.严女士,武汉儿童医院护士,2020年1月23日在武汉武昌方舱医院确诊
45.芦女士,湖北省妇幼保健院护士,2020年1月19日在武汉开发区(汉南区)沌口方舱医院确诊
46.苏女士,武汉市第三医院护士,2020年2月10日确诊
47.苏女士,武汉市硚口区韩家墩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2020年4月8日确诊
48.李女士,京山仁和医院医务人员,2020年2月5日确诊
49.李女士,安陆市普爱医院医务人员,2020年2月4日确诊
50.李先生,孝感市大悟县宣化镇中心卫生院医生,2020年1月23日在大悟县中医医院确诊
51.李先生,武汉市中医医院医生,2020年1月27日确诊
52.李女士,湖北省武汉女子监狱医院护士,2020年2月5日在武汉东西湖方舱医院确诊
53.李女士,徐州市睢宁县中医院医生,2020年1月31日在徐州市传染病医院确诊
54.李女士,徐州市睢宁县中医院护士,2020年2月3日在徐州市传染病医院确诊
55.李女士,鄂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务人员,2020年1月27日确诊
56.李女士,徐州市睢宁县中医院护士,2020年1月31日在徐州市传染病医院确诊
57.杨先生,湖北省中医院医生,2020年1月21日确诊
58.杨先生,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医院医生,2020年1月18日在武汉市肺科医院确诊
59.杨先生,武汉市汉口医院医务人员,2020年1月18日确诊
60.杨女士,武汉市第一医院医生,2020年1月18日确诊
61.杨女士,仙桃市妇幼保健院医生,2020年2月3日确诊
62.肖先生,武汉市黄陂区人民医院医生,2020年1月27日确诊
63.肖女士,武汉市硚口区韩家墩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2020年4月7日确诊
64.肖女士,武汉市第九医院护士,2020年2月17日确诊
65.吴女士,武汉长动医院医生,2020年2月25日在武汉市体育运动学校方舱医院确诊
66.吴先生,随州市中心医院医生,2020年1月30日确诊
67.何女士,黄冈市黄州区人民医院护士,2020年2月19日确诊
68.余女士,武汉市武昌区积玉桥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2020年1月25日在湖北省荣军医院确诊
69.邹女士,湖北省妇幼保健院护士,2020年1月30日在武汉市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确诊
70.汪先生,武汉市第七医院医生,2020年2月12日确诊
71.沈女士,安陆市普爱医院医生,2020年2月4日确诊
72.沈先生,武汉市中心医院医务人员,2020年2月14日确诊
73.张女士,武汉市硚口区韩家墩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士,2020年1月16日确诊
74.张女士,黄冈市黄州区陈策楼镇中心卫生院医生,2020年2月28日在黄州区人民医院确诊
75.张先生,孝感市中心医院医生,2020年1月30日确诊
76.张女士,武汉市硚口区韩家墩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士,2020年4月8日确诊
77.张女士,孝感市中医医院护士,2020年2月10日确诊
78.张女士,武汉市汉阳医院医生,2020年1月21日在黄石市阳新县中医医院确诊
79.张女士,武汉中南医院医生,2020年1月25日确诊
80.张女士,武汉市中心医院医务人员,2020年1月19日确诊
81.陈女士,武汉市武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务人员,2020年1月20日确诊
82.陈女士,湖北省中医院护士,2020年1月21日确诊
83.陈女士,黄冈市蕲春县刘河镇卫生院护士,2020年1月22日确诊
84.陈女士,湖北省直属机关医院医务人员,2020年1月26日确诊
85.陈女士,随州市中心医院护士,2020年2月9日确诊
86.陈先生,汉川市人民医院医生,2020年2月13日确诊
87.陈女士,荆门市第一人民医院护士,2020年2月3日确诊
88.陈女士,黄冈市中心医院护士,2020年2月23日在黄州区人民医院确诊
89.陈女士,湖北省中医院护士,2020年1月22日确诊
90.范先生,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护士,2020年1月28日确诊
91.林女士,黄冈市黄州区人民医院护士,2020年2月17日在黄州区人民医院确诊
92.尚女士,武汉太康医院医务人员,2020年1月19日确诊
93.罗女士,武汉市中心医院医务人员,2020年1月14日确诊
94.季女士,徐州市睢宁县中医院护士,2020年2月7日在徐州市传染病医院确诊
95.周先生,武汉市硚口区古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2020年2月12日在武汉市江岸方舱医院确诊
96.周先生,武汉市第三医院(光谷院区)医生,2020年3月5日确诊
97.周女士,武汉协和医院护士,2020年1月17日确诊
98.赵女士,仙桃市剅河镇卫生院护士,2020年2月16日在仙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
99.胡先生,湖北省中医院医务人员,2020年2月6日确诊
100.胡先生,武汉同济医院护士,2020年1月15日确诊
101.胡先生,武汉市中心医院医生,2020年1月27日确诊
102.胡女士,武汉市红十字会医院护士,2020年1月28日确诊
103.胡先生,武汉市红十字会医院医生,2020年1月30日确诊
104.胡女士, 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医务人员,2020年2月18日在长江航运总医院确诊
105.胡女士,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天佑医院医生,2020年1月30日确诊
106.胡先生,安陆市爱普医院医务人员,2020年2月17日在安陆市普爱医院确诊
107.胡女士,武汉市硚口区韩家墩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士,2020年4月7日确诊
108.胡先生,武汉市硚口区古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2020年2月14日在武汉市江岸方舱医院确诊
109.胡先生,武汉市汉口医院医生,2020年1月30日确诊
110.贺女士,荆门市第一人民医院护士,2020年2月4日确诊
111.袁先生,湖北省第三人民医院(阳逻院区)医务人员,2020年1月29日确诊
112.莫女士,十堰市房县人民医院护士,2020年1月31日确诊
113.桂女士,湖北省武汉女子监狱医院医生,2020年2月13日在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确诊
114.晏女士,武汉济民老年医院医务人员,2020年2月19日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沌口方舱医院确诊
115.倪女士,武汉弘济骨科医院医生,2020年2月29日在武汉市金银潭医院确诊
116.徐先生,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天佑医院医务人员,2020年2月10日确诊
117.徐女士,武汉市红十字会医院医生,2020年2月17日确诊
118.徐女士,武汉儿童医院护士,2020年1月21日在武汉市肺科医院确诊
119.徐先生,武汉市硚口区荣华街卫生服务中心医生,2020年1月26日在武汉同济医院确诊
120.高先生,武汉市中心医院医生,2020年1月24日确诊
121.郭女士,武汉市中心医院护士,2020年1月31日确诊
122.涂女士,武汉济民老年医院护士,2020年2月29日在江汉开发区方舱医院确诊
123.郭女士,武汉市黄陂区人民医院护士,2020年1月28日确诊
124.唐先生,福建省泉州市万祥医院医学影像科实习医生,2020年3月7日在泉州欣佳酒店新冠肺炎患者隔离点值班时,遭遇坍塌事故不幸去世。
125.唐女士,武汉市硚口区韩家墩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士,2020年4月7日确诊
126.涂女士,武汉市红十字会医院医务人员,2020年1月23日确诊
127.黄女士,武汉仁爱医院医务人员,2020年2月8日在武汉市汉阳方舱医院确诊
128.黄女士,湖北省中医院(光谷院区)护士,2020年2月11日确诊
129.黄女士,武汉市中医医院医生,2020年1月21日确诊
130.黄女士,武汉儿童医院护士,2020年2月10日在武汉市第六医院确诊
131.曹女士,武汉市蔡甸区人民医院护士,2020年2月9日在武汉火神山医院确诊
132.崔女士,徐州市睢宁县中医院护士,2020年2月5日在徐州市传染病医院确诊
133.董女士,武汉市第一医院护士,2020年2月6日确诊
134.韩女士,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护士,2020年2月10日确诊
135.韩先生,武汉协和医院肿瘤中心医务人员,2020年1月22日在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天佑医院确诊
136.谢先生,黄冈市黄州区人民医院医务人员,2020年2月20日确诊
137.雷女士,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护士,2020年2月7日在武汉中南医院确诊
138.雷女士,武汉市黄陂区中医医院护士,2020年2月6日确诊
139.鲍女士,京山仁和医院护士,2020年2月7日确诊
140.管女士,湖北省妇幼保健院医生,2020年3月4日在湖北省中医院确诊
141.谭女士,武汉协和医院护士,2020年1月16日确诊
142.熊女士,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医务人员,2020年3月8日在武汉火神山医院确诊
143.熊女士,武汉市红十字会医院医生,2020年1月15日确诊
144.熊女士,武汉市红十字会医院护士,2020年1月14日确诊
145.潘女士,安陆市普爱医院医务人员,2020年1月28日确诊
146.魏女士,武汉市第四医院医生,2020年1月23日在武汉市肺科医院确诊
汉川市新河镇卫生院
147.王女士,护士,2020年2月12日在汉川市惠民医院确诊
武汉市红十字会医院
148.汪女士,护士,2020年3月6日确诊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第二职工医院
149.姜女士,医务人员,2020年3月6日确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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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20【中国政府网】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进一步部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01-20[新华网] 习近平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重要指示
2020-01-20世卫组织:有关新型冠状病毒的常见问题
2020-01-20冠状病毒
2020-01-20健康科普小知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2020-01-20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想知道的看过来
2020-01-20强生向中国红基会捐款100万元支持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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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24最近更新日期:【202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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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根据国家政策安排或法律规定,我们以及有关政府机构有可能进行组织架构调整、资产调配、转让或类似的交易,您的信息有可能作为其中一部分而被转移。我们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转移前通知您,确保信息在转移时的机密性,以及变更后继续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
4.3.3 我们还可能因以下原因而披露您的信息:
• 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 遵守法院判决、裁定或其他法律程序的规定。
• 遵守相关政府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的要求。
• 我们有理由确信需遵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 为执行相关服务协议或本隐私政策、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处理投诉/纠纷,依法保护我们的合作伙伴、我们或有关政府机构、其他用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或合法权益所合理必需的用途。
• 经过您合法授权的情形。
如我们因上述原因而披露您的信息,我们将在遵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本声明的基础上及时告知您。
五、我们如何存储您的个人信息
5.1 我们的网站收集的有关您的信息,全部保存在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位于中国大陆的服务器。
5.2 我们仅在为您提供服务期间保留您的信息,保留时间不会超过满足相关使用目的所必须的时间。但在下列情况下,且仅出于下列情况相关的目的,我们有可能需要较长时间保留您的信息或部分信息:
• 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 遵守法院判决、裁定或其他法律程序的要求。
• 遵守相关政府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的要求。
• 我们有理由确信需遵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 为执行相关服务协议或本隐私政策、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处理投诉/纠纷,依法保护我们的合作伙伴、我们或有关政府机构、其他用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或合法权益所合理必需的用途。
5.3 在超出保留期间后,我们会根据适用法律的要求删除您的个人信息,或使其匿名化处理。如我们停止运营我们的服务,我们将及时停止继续收集您个人信息的活动,并将以公告的形式进行停止运营通知。同时,对我们存储的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六、我们如何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6.1 我们努力保障信息安全,以防信息的丢失、不当使用、未经授权阅览或披露。
• 我们使用各种安全技术以保障信息的安全。例如,我们将通过服务器的备份、密码加密等安全措施,防止信息泄露、毁损、丢失。
• 我们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流程以保障信息的安全。例如,我们严格限制访问信息的人员范围,并进行审查,要求他们遵守保密义务。
• 我们重视信息安全合规工作,并通过国家三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以业界先进的解决方案充分保障您的信息安全。
但请您理解,由于技术的限制以及可能存在的各种恶意手段,在互联网环境下,即便竭尽所能加强安全措施,也不可能始终保证信息百分之百的安全。您需要了解,您接入我们的服务所用的系统和通讯网络,有可能因我们可控范围外的因素而出现问题。
若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等安全事件,我们会启动应急预案,阻止安全事件扩大,按照《国家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并以发送邮件、推送通知、公告等形式告知您相关情况,向您给出安全建议。
6.2 为更有效地保障您的信息安全,我们也希望您能够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我们仅在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官网直接导致您个人信息泄露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因此,请您妥善保管您的账号及密码信息,避免您的个人信息泄露。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官网账户均有安全保护功能,但您也需要妥善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除非您判断认为必要的情形下,不向任何第三人提供您的账号密码等个人信息。
七、访问与控制
7.1 您可以在使用我们服务的过程中,依据我们的规则或法律规定访问、修改和删除您的相关信息,或者行使撤回同意以及注销账户的权利。您访问、修改和删除信息以及撤回同意、注销账户的方式将取决于您使用的具体服务。您可以通过【010-85594999】联系我们,注销账户。
7.2 如您发现我们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您的信息,您可以要求我们删除。如您发现我们收集、存储的您的信息有错误的,且无法自行更正的,您也可以要求我们更正。
7.3 在访问、修改和删除相关信息时,我们可能会要求您进行身份验证并审核合法性,以保障账户安全。请您理解,由于技术所限、基于法律法规要求,您的某些请求可能无法被响应。
7.4 基于法律法规要求、保障信息安全等正当事由,您的部分信息可能无法访问、修改或删除。
7.5 如您对上述权利实现存在疑问,可以根据“十、与我们联系”中的联系方式与我们取得联系。
八、我们如何处理儿童的个人信息
我们的网站和服务主要面向成人。如果没有父母或监护人的同意,儿童不应创建自己的个人信息主体账户。
对于经父母同意而收集儿童个人信息的情况,我们只会在受到法律允许、父母或监护人明确同意或者保护儿童所必要的情况下使用或公开披露此信息。尽管当地法律和习俗对儿童的定义不同,但我们将不满14周岁的任何人均视为儿童。
如果我们发现自己在未事先获得可证实的父母同意的情况下收集了儿童的个人信息,则会设法尽快删除相关数据。
九、隐私政策的更新
我们可能适时修订本政策的条款,该等修订构成本政策的一部分。如可能造成您在本政策下权利的实质减少或扩大收集、使用信息的范围等重要规则变更时,我们将在修订生效前通过在我们的网站公告公示或主页上显著位置弹窗提示或向您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通知您。
十、如何联系我们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的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干面胡同53号。如您对本政策或其他相关事宜有疑问、意见或投诉,可以通过【010-85594999】进行咨询,或根据我们提供的指引填写意见反馈。我们将尽快审核所涉问题,并在验证您的用户身份后予以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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