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31
一、资助对象:
(一)14周岁以下患有重型再障并通过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或联合免疫抑制剂治疗(简称ATG治疗)、家庭经济贫困的儿童,可由其法定监护人作为代申请人,向“东方天使基金”申请资助。
(二)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列入待资助范围:(1)确定即将进行ATG治疗或造血干细胞移植;(2)在进行ATG治疗后一个月内,或实施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后100天内。
(三)列入待资助范围并不代表一定能获得资助。在确定资助前已实施ATG治疗超过一个月(30天)或实施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后超过100天的,将不再给予资助。
二、申请方式
登录中国红基会网站(网址:http://www.crcf.org.cn/),从“东方天使基金”页面或“在线求助”页面下载《东方天使基金资助申请表》,按要求填写,经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村委会(居委会)及县级或以上红十字会审核盖章后报中国红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