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28
1、凡向中国红基会徐荣祥再生生命公益基金捐款的,中国红基会会向捐款方开具财政部统一监制的捐赠专用收据,捐款方依据国家相关政策享受税收优惠;
2、捐赠1000元(含)以上的,获赠中国红基会徐荣祥再生生命公益基金纪念章一枚;
3、捐赠1万元(含)以上的,由中国红基会颁发捐赠证书;
4、捐赠10万元(含)以上的,由中国红基会颁发捐赠纪念牌;
5、捐赠100万元(含)以上的,可安排捐赠仪式和新闻发布会,受邀参加徐荣祥再生生命公益基金的有关活动;
6、捐赠200万元(含)以上的,可安排捐赠仪式和新闻发布会,成为中国红基会徐荣祥再生生命公益基金战略发展顾问委员会荣誉委员,受邀参加中国红基会徐荣祥再生生命公益基金的相关活动;
7、依据捐赠数量和中国红十字会相关规定,可由中国红十字会或中国红十字基金会领导为捐赠企业或个人颁发中国红十字会勋章、中国红十字博爱奖章及中国红十字人道服务奖章等荣誉;
8、用于支持红十字事业的捐赠,企业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全额扣除。